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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供应电子采购实施细则
【日期:2009-11-06】【发布单位:通威股份】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供应电子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购规模优势并规范采购行为,实现原料采购公开化、透明化,以最大程度地节省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电子采购活动。

二、 本办法所称电子采购活动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通过基于国际互联网的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活动的过程。

三、 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是通威股份指定大宗原料集中网上采购的唯一场所。

四、 平台上的电子采购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供需双方共同努力维护正常竞争秩序和双方的正当权益,为双方提供优质的原料服务和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 电子采购的基本成交原则是:质量优先、价格优先、数量匹配、供货时间优先。

六、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原料电子采购数据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及保密性,参与原料电子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通威采购供应商务平台上注册并获取电子账号和密码,对于注册后获取的代表自身身份的电子账号以及用户密码应妥善保管,并对用户密码按相应规定作定期修改和维护。对因保管不善而被他人盗用身份,并在采购商务平台上所做的操作行为导致的后果,当事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可向原料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申请成为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的合格供应商,参与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下的采购活动:

      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具有相应原料的经营许可资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标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认可本《实施细则》及相关的业务规则;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有参与电子商务采购必备的联网计算机等设备条件和能力;

二、 合格供应商的权利: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对采购项目有自由选择参加与否的权利;

        在采购活动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质疑、投诉的权利;

        被随机邀请参与报价、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的权利;

        举报采购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利;免费发布原料供应信息的权利。

三、 合格供应商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需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采购规章制度;

      遵守本细则以及原料电子采购的各项具体规定;

      成交供应商按所报价格及服务承诺签订并履行合同;

      在原料电子采购活动中接受通威总部原料部采购监督审核和监督检查;

      对在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上所填报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三章 原料电子采购操作规程

一、 原料部人员通过电子原料采购平台创建采购项目,即提交采购项目需求申报书,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然后向合格供应商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及网上澄清答疑:

二、 供应商通过采购供应商务平台查询采购信息,注册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下载采购文件,获取电子密钥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参与竞价等;

三、 确认核准后的采购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四、 成交后,原料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购销合同》,其合同应对产品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与地点等加以明确约定,其后续相关流程中供需双方的传真件均视为有效法律文件。

第四章  采购评审

一、 通过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活动的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 对于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在满足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价格+时间"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列,报价时间在前的为成交供应商。

三、 出现下列情形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内容与采购需求有重大偏离,未能实质性响应需求的;

      报价低于产品成本价而无法合理解释的或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报价内容中对质量要求、分项报价说明、交期等信息说明含混不清或者不予说明的;

      报价信息中出现说明不一致的;

      提交的报价文件的电子文档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为非完整文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该采购项目无效,应当重新组织原料电子采购活动:

2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预期;

2            同等条件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采购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

四、 当出现第一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的情况时,可以从第二候选供应商中选择,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创建采购项目。

第五章 意外情况处理

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平台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等意外情况时,原料部有权宣布正在进行的电子原料采购暂停进行。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一、 电子采购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通过网络访问的;

二、 电子采购平台的应用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的操作;

三、 电子采购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 电子采购平台出现计算机病毒且发作无法完成正常操作的;

五、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原料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

第六章 罚 则

一、 合格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一至三年内不允许进入通威电子商务原料中心采购市场直至终身取消其合格供货资格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网上黑名单中予以公布。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通威电子商务采购网上合格资格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它合格供应商的;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约的;

      向原料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接受通威采购监督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恶意干扰通威电子采购商务平台正常运行的;

      其他违反电子原料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 原料部人员对供方必须平等对待,如有收受贿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的,一旦有投拆,经总部查实,将按采购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及给予当事人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 原则上网上的所有报价必须由合格供应商自行完成,原料部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代为报价,特殊情况下供应商不能正常网上报价可以传真形式报价作为附件说明,一旦违犯,总部将视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论处。

第七章 附 则

一、 通威采购监督部门:总经办、监事会、监察室、审计部、总部原料部。

二、 本细则由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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