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供应电子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购规模优势并规范采购行为,实现原料采购公开化、透明化,以最大程度地节省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电子采购活动。
二、
本办法所称电子采购活动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通过基于国际互联网的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活动的过程。
三、
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是通威股份指定大宗原料集中网上采购的唯一场所。
四、
平台上的电子采购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供需双方共同努力维护正常竞争秩序和双方的正当权益,为双方提供优质的原料服务和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
电子采购的基本成交原则是:质量优先、价格优先、数量匹配、供货时间优先。
六、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原料电子采购数据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及保密性,参与原料电子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通威采购供应商务平台上注册并获取电子账号和密码,对于注册后获取的代表自身身份的电子账号以及用户密码应妥善保管,并对用户密码按相应规定作定期修改和维护。对因保管不善而被他人盗用身份,并在采购商务平台上所做的操作行为导致的后果,当事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可向原料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申请成为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的合格供应商,参与通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平台下的采购活动:
Ø
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Ø
具有相应原料的经营许可资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标准》;
Ø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Ø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Ø
认可本《实施细则》及相关的业务规则;
Ø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Ø
有参与电子商务采购必备的联网计算机等设备条件和能力;